员工因利用AI辅助工作被解雇,法院判决公司违法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员工因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办公而遭解雇的劳动纠纷案件做出了裁决,认为保险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要求撤销解除通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未发年终奖、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损失。此判决已生效,为AI在合规办公和信息泄露的边界问题提供了明确的解读。
案件的主角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法务,负责合规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她在2024年7月,依据公司领导的建议,将整理后的稽核数据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以辅助办公,却在一个月后接到了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公司声称吴女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理由是她作为法律合规部的员工曾签署保密协议,同时也接受过信息安全培训,理应承担更高的保密责任,而上传内部文件至AI平台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吴女士的使用行为是出于公司领导的推荐,且旨在辅助完成工作,没有恶意窃取或泄露信息的意图。证据显示,虽然公司已经制定了保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并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但并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工具,也没有针对AI办公环境制定具体的合规政策或提供相关培训。同时,公司无法证明吴女士上传的文件属于应受更高保护的核心保密信息,亦无法证实此行为造成了信息泄露、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因此,单凭AI平台的通用数据存储规则来推测泄密风险,不足以认定她的行为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主审法官柴旭指出,保险公司规章中明确规定了“主观故意”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认定前提,因此公司无权在事后认定员工行为违规。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决定撤销解除通知,并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公司需支付吴女士因解雇造成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损失。法官助理杜洁对此案件提出建议,认为在AI办公逐渐普及的背景下,企业应当避免简单禁止或事后追责的管理方式,完善数字化办公合规体系。
具体建议包括:细化敏感信息清单,明确哪些核心数据不得录入或上传至AI平台;制定AI工具使用的管理办法,划定合规使用的边界;定期开展数字办公合规培训,明确员工的权责和风险红线。对于员工而言,应主动了解公司的数字化办公和保密规定,禁止将企业核心机密、未公开数据以及敏感文件上传至公共第三方AI平台,同时留存办公操作记录,确保履职行为的规范化。